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曹建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9-07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9月4日至6日在云南省检察机关就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曹建明在云南调研时强调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云南省检察院就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等参加调研。正义网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云南9月6日电(记者肖玮 肖凤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9月4日至6日在云南省检察机关就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曹建明指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正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涉及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执法管理等各个方面,是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极其重要方面。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人员严格公正规范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体系基本形成,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付出不懈努力。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全面正确有效履行、事关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制约和自身执法能力素质,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执法公正,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新成效。

  曹建明强调,要不断深化执法理念教育,打牢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引执法办案活动的正确方向,是严格公正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端正执法理念是一项重要、紧迫而长期的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与加强检察工作发展理念、执法理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当前,特别是要结合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更加重视自身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更好地促进诉讼民主、诉讼文明、诉讼公开和诉讼监督制约,切实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曹建明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制度规范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中心环节,也是堵塞执法漏洞、规范执法行为的治本之举。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根据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加强案件集中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构建既相互衔接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二要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要求检察机关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特别是在查与不查、立与不立、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等重点环节上,都要有更加明确的执法标准和更加严格的监督制约,着力防止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着力规范检察环节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从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执法活动入手,下大气力对自身执法办案程序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真正把程序规范、程序公正作为保证办案质量、实现执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四要狠抓制度规范的落实,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加强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办案人员都能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将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曹建明强调,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一要完善执法管理机制。着力探索构建检察机关科学的执法管理体系,特别是案件的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机制体系,将各项执法办案活动置于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的监督管理之下。二要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改革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导向作用,推动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三要完善执法公开机制。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挑战,更好适应诉讼公开的新要求,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切实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确保执法中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四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制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纠正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调研期间,曹建明与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一同参加了在省检察院召开的调研座谈会,听取了省检察院工作汇报;此外,曹建明还分别在昆明市检察院和普洱市检察院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先后考察了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思茅区倚象镇检察室和云南省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建设工地。高检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等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检察新闻网摘编方华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