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马莉)自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施以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形势,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机制保障检视活动常态化
将公开听证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项目,成立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公开听证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听证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检察长亲自主持公开听证活动,搭建起公开透明的沟通平台,进一步促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认可。牵头部门在工作中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对符合监督的案件提前与承办人联系,给出合理的提请监督建议。
细致谋划推动监督程序规范化
一方面,组织刑检、控申、办公室、案管等部门就人民监督员邀请、流程设置、警力安全等问题进行研究,详细制定监督方案。另一方面,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深入研究分析,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精准、释法说理充分。依据罪名及案件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定向邀请专业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逐案制定公开听证方案,先由主持人介绍参加人员,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情,并就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最后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和表决。
共同履职实现监督效果长效化
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及时办理、落到实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进一步拓宽宣传途径。如对一起公职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进行公开听证后,以该案为蓝本制作普法小视频对公众宣传法律知识,警示心存侥幸的“老赖”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同时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